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Guizhou Langzhou Security Technology CO.Ltd

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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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项目名称:天柱县凤山镇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

委托单位: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05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监测布点图

附图5:现场环保措施图

附件:

附件1: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附件2:采矿证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委托书

附件5:监测报告

附件6:厂区食堂及项目生产情况证明

附件7:会议签到表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




建设单位
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




法人代表
佘雪峰
联系人
刘支模


通讯地址
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




联系电话
13885536661
传真
/
邮编
556699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行业
类别
粘土及其他砂石开采B1019


项目设立部门
天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文号
天工信备字(2017)8号


环评报告
审批部门
天柱县环境保护局
文号
天环评复[2018]16
时间
2018.06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   保护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单位
贵州中科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
0.0449km2
初设审批部门
/


开工建设时间
/
投入试生产时间
已建成投产


环保
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
设施施工单位
/


概算总投资
117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62.3万元
比例
5.32%
实际总投资
5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20万元
比例
4%
环评
核准建设规模
年产砂石16.06/a




实际建成规模
年产砂石8.03/a




编制依据
1.环境保护法规及规范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20177月)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009)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5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10)《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2008)
(1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9-2002)
(12)《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04)
2.工程资料及相关批复文件

    (1)《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18.05

(2)天柱县环境保护局天环评复[2018]16关于《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8.06

(3)贵州中科测技术有限公司《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2019416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和现场踏勘的有关资料。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根据《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天柱县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执行标准如下:

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GB12348

-2008)中2类区标准;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限值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0-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









1.1项目概况和验收任务由来

由于市场对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和天柱县政府规划要求,企业现有的生产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其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和政府要求,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决定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在原有1.9万吨/年基础上扩建为16.06万吨/年(6万m3/a)(建筑用石子2.5万m3/a、砂石2.5万m3/a、块石1万m3/a。)。

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占地0.0449km2,生产规模为16.06万吨/年,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由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天柱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文件:天环评复[2018]16号。

根据环评及现场勘查,该项目共有两条破碎、筛分生产线,根据企业提供证明,由于市场萎缩等原因,目前该项目只设置一条生产线,另一条生产线停产。(见附件6),在运行生产线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矿区打砂场、堆砂场及开采场地周围等区域的生态恢复情况、水土流失现状、环境敏感点等内容进行了实地调查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贵州中科监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现场污染源进行监测。收集工程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析、筛选利用。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石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特此呈报,敬请审查。

1.2本次验收监测范围

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石灰岩技改升级项目新增部分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1.3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厂区有道路至X001县道,厂址距天柱县城区约2.2km,所在地交通便利。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1.4矿区概况

2014年3月,本项目取得天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许可证》(证书号:C5226272003117130043303),核定生产规模:16.06万吨/年,矿区面积:0.0449km2,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采深度:由480米至405米标高,4个拐点组成采矿权范围及拐点坐标一览表详见表1.1-1
表1.1-1 矿区范围及拐点坐一览表


1.5劳动定员与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为12人。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1班。





























二   调查范围、因子、目标、重点


调查
范围
2.1调查范围
根据《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结合本项目的行业特征、所处沿线的环境特征,确定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范围,详见表2.1-1。
表2.1-1 本次环保竣工验收调查范围一览表


调查因子
2.2调查因子
根据《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结合项目的性质、环境影响特征及污染物排放特征等,确定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因子,详见表2.2-1。
表2.2-1 本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因子一览表

         

环境敏感目标
2.3环境敏感目标
本次验收调查以环评为基础,通过实地调查对环评阶段识别的环境敏感目标的基础信息进行了校核。敏感目标详见表2.3-1。
表2.3-1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敏感点调查一览表
2.4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及外环境关系,并结合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的环境保护目标,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4.-1。
表2.4-1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环境保护目标


调查重点
2.5调查重点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建设内容,结合项目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等相关资料,确定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重点。具体如下:
(1)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工程设计变更情况与工程实际建设内容。
(2)爆破作业、堆土场等设置情况。
(3)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的实施效果
(4)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治理效果和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
(5)挡土墙,排、截水设施,边坡防护,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
(6)工程环境保护投资落实情况。
















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
质量
标准
3.1 验收质量标准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环境质量标准主要采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中确认的环境质量标准。标准无需校核,验收按环评阶段标准进行达标考核。
1环境空气质量

本项目位于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环评阶段大气质量环境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大气质量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1-1。

3.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地表水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地表水朗江、小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1-2。

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地下水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1-3 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pH 除外

(4)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1-4。
                    3.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LeqdBA


污染
物排
放标
3.2 验收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采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确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表1旱作标准。见下表3.2-1。
3.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表1旱作标准限值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运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限值
3.2-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 dB(A)、《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止条例

运营期噪声排放验收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标准值见表3.2-3。

            表3.2-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固废

   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限值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0-2001)标准及其修改单。
总量
控制
指标
3.3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用电,无燃煤废气产生。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一道与生活污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农灌,不外排。场区设置公厕,公厕采用改良式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定期清运作为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
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
1、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
(1)本项目建设概况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隶属天柱县凤城街道管辖,矿山有乡村公路相通,交通方便。
矿山生产规模为16.06万吨/年土砂石开采。矿山采用露天台阶式自上而下开采,矿区面积0.0449km2,矿体岩质较硬,抗风化能力好,基岩稳定性好,矿界开采标高:+480m~+405m标高
(2)项目组成
本项目分为主体工程:露天开采区、工业场地、破碎筛分系统、堆料场、运输系统;储运工程:公路;公用工程:办公用房、配电房、空压机房;环保工程:布袋除尘器、沉淀池、排土场等。项目建设工程工程内容组成见下表:
4-1扩建项目组成表
2、实际工程量与工程变化情况,说明工程变化原因
(1)环评:项目设置食堂
     实际:项目未设置食堂,厂区员工均为周边居民,不在厂食宿
     变更影响:无油烟排放,减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环评:项目设置两套破碎、筛分系统,并安装相应的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
     实际:项目只设置一套破碎、筛分系统,只安装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另一套破碎,筛分系统停产。
     变更影响:项目实际生产符合降低,产生的大气污染减小。
3、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厂址位于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厂区有道路与乡村道路与道X001相连,项目位置交通便利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点见下表。



4、生产工艺流程
注:W、N、G、S分别表示废水、噪声、废气、固体废弃物
4-1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5、工程环境保护投资明细
本项目环保投资主要包括施工期水、气、声、渣的治理及生态恢复费用等,环保投资情况见表4-3。








表4-3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与项目有关的生态破坏和污染物排放、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根据环评,本项目改扩建项目,不新设施工营地,使用原有场区办公场地和食堂等。在施工期间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施工扬尘、食堂废气和施工废水。
   (1)废水
根据调查及本项目的工程特性,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根据调查类比结果,施工废水量约为2m3/d,废水中SS值约为2500mg/L。
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区施工人员利用原有旱厕,定期清掏作为肥料。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96m3/d,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作为场区降尘洒水,不外排。施工期无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扬尘
    施工产生的地面扬尘主要来自挖掘扬尘、来往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少量开挖过程中由于临时弃土的堆放以及弃土在清运过程中,因风力作用而产生的扬尘污染。
    环境保护措施:据类比调查,一般情况下,施工场地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在道路两侧30m范围。为了降低扬尘产生量,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保护大气环境,施工单位拟通过科学施工、文明施工,风速大于3m/s时停止施工,定期对道路及作业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堆土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经采取措施后,施工期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尤其是项目周围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施工场界周界外浓度最高值小于1.0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期间,机动车运输设备及场区施工设备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2以及未完全燃烧的HC等。施工期间项目汽车排放的尾气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必须选择尾气达标排放的设备,减小尾气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3)噪声
建筑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噪声值在73~103dB(A))的特征。因此,在考虑本工程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时,仅考虑点声源到不同距离处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
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远离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运输车辆应低速行驶,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的影响也将结束。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场地平整产生的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整改扩能,涉及到场地平整,不涉及大量开挖方。

建筑垃圾:根据有关资料,建筑及装修垃圾产生系数为15kg/m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500m2,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22.5t,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生活垃圾:施工高峰按每天15人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kg/人.d,则施工人员每天可产生15kg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天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临时占地、临时设施、基础施工等施工活动。

主要是对植被、水土流失以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a.在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采用分单元施工,避免大面积开挖,减小施工扰动范围和地面裸露面积,并及时进行夯实、平整和绿化,减少地面裸露时水土流失。

b.少量的施工应采取边挖、边运、边调运回填的方式,避免大量松散土存在而造成严重的土壤侵蚀流失。

c.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工程场区内调运填土前,应在需填方处采取工程护坡,先护后填,防止土方滑落和水土流失发生。

d.建筑材料堆放于指定地点,并设有相应的拦挡和排水措施。

e.对施工区四周围墙内修建防洪排水设施,并进行植树种草,保持水土。

f.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并备有工程土工布,遇到下雨时对施工面进行覆盖,防止下雨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平时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

g.做好临时堆土场的防护工作,先挡后堆,在临时堆土场四周设置挡土墙、排水沟。

h.施工完毕后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

i.在建设期间,要落实好管理措施、监理措施、监测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营运期:
根据环评,本项目土砂石开采过程中在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开凿噪声以及弃土等。
   1)废

根据调查及本项目的工程特性,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

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m3/d,设置沉淀池5m3一座,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农灌,不外排。雨季工业广场和排土场淋溶水经过设置截排水沟收集进入雨水沉淀池(50m3),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空气污染源为矿山生产区、破碎筛分系统、转载过程、场外运输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
环境保护措施:破碎筛分环节设置一台集尘罩和袋式收尘器,废气经排气筒排放;爆破采用洒水降尘,由于爆破废气产生量小,周边地势空旷,扩散效果好,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采取防尘措施并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粉尘能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破碎、筛分处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排气筒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环评,矿山开采噪声来源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爆破以及运输车辆。
环境保护措施:
购买低噪设备;
对设备进行减震、消声处理;
场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
4)对破碎机进行挡板隔挡处理。
爆破噪声为瞬时突发性声源,源强可达110~140dB(A),据调查,爆破瞬间,距爆破点500m处的噪声贡献最大值仍可达64dB(A)左右,矿山爆破为瞬时进行、时间短。
为降低项目营运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应采取: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低噪型机械设备;同时使用减震、隔震措施降低噪声;使用消声器;在爆破作业中,严格堵孔质量,控制总装药量,严格控制爆破作业中的安全防护距离(不小于200m),并规定特定时间爆破,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佩戴耳塞),合理安排工人高噪声作业时间;产品运输过程中,尽量放慢车速,减轻车辆噪声;加强矿区周围绿化,植物对声音又一定的衰减作用,使噪声对周围的影响减少到最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来自于采矿剥离物、破碎过程产生的弃渣和生活垃圾。采矿剥离物产生在采剥过程,其特点是数量大,无毒无害。

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内产生弃土石及弃渣。该矿区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采石产生的土壤和夹石等。矿山开采要剥离废土石,其中剥离的表层熟土堆放于弃渣弃土场,待采空区形成后逐步作为植被恢复用土。雨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理至弃渣弃土场,不外排。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为17kg/d,年工作330天,合计5.61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天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机械维修产生的废弃含油零件、废机油(HW08-900-199-08)属于危废。年产生量约为0.29t。产生的废机油采取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容积:5m3、位置位于生活区南侧50m,要求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就进行存放,定期请专业具有处理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自行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小。

   (5)生态环境
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植被、景观破坏以及山体稳定性。
环境保护措施:在采场区域、地面生产及输送系统和弃土场区域设置专门的截排水沟,将雨水径流导排到安全区域,项目结束后及时复垦;
项目区主要植被为小灌丛和草丛,项目对砂石的开采将造成植被的消除。但项目用地相对较小,且项目区植被数量及多样性均较差,无大型野生动物,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也不会使某个物种消失,对区域生态环境较小
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爆破作业的技术管理和开采面的合理采掘。在靠近最终边坡时,要控制药量,减少对边坡的破坏。对于高边坡及边坡薄弱地段,及时清理垮塌的岩石,保证边坡的稳定。防止引起地面塌陷、沉降、开裂等破坏,保证边坡安全与稳定。






















环境影响评价回顾


5.1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生态、声、大气、水、振动、固体废物等)
5.1.1主要环境影响要素
根据《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18年05月),环评阶段识别出评价需考虑的环境要素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
本项目为矿山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加工项目,项目主要涉及工业场地、综合办公楼、排土场、截水沟、挡土墙等,营运期噪声、固体废物、粉尘等对环境的影响较大,根据项目的特点,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和营运期阶段的环境影响。
5.1.2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的生态环境影响
在充分收集现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采取现场勘查的方法进行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以矿区为中心,向厂界四周扩展500m,主要涉及凤城镇部分土地。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临时占地、临时设施、基础施工等施工活动。
主要是对植被、水土流失以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保护措施:
a.在场地平整施工过程中,采用分单元施工,避免大面积开挖,减小施工扰动范围和地面裸露面积,并及时进行夯实、平整和绿化,减少地面裸露时水土流失。
b.少量的施工应采取边挖、边运、边调运回填的方式,避免大量松散土存在而造成严重的土壤侵蚀流失。

c.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工程场区内调运填土前,应在需填方处采取工程护坡,先护后填,防止土方滑落和水土流失发生。

d.建筑材料堆放于指定地点,并设有相应的拦挡和排水措施。

e.对施工区四周围墙内修建防洪排水设施,并进行植树种草,保持水土。

f.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并备有工程土工布,遇到下雨时对施工面进行覆盖,防止下雨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平时尽量保持表面平整,减少雨水冲刷。

g.做好临时堆土场的防护工作,先挡后堆,在临时堆土场四周设置挡土墙、排水沟。

h.施工完毕后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

i.在建设期间,要落实好管理措施、监理措施、监测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营运期的生态环境影响
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植被、景观破坏以及山体稳定性。
环境保护措施:在采场区域、地面生产及输送系统和弃土场区域设置专门的截排水沟,将雨水径流导排到安全区域,项目结束后及时复垦;
项目区主要植被为小灌丛和草丛,项目对砂石的开采将造成植被的消除。但项目用地相对较小,且项目区植被数量及多样性均较差,无大型野生动物,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区域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也不会使某个物种消失,对区域生态环境较小
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爆破作业的技术管理和开采面的合理采掘。在靠近最终边坡时,要控制药量,减少对边坡的破坏。对于高边坡及边坡薄弱地段,及时清理垮塌的岩石,保证边坡的稳定。防止引起地面塌陷、沉降、开裂等破坏,保证边坡安全与稳定。
5.1.3 水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地表水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根据调查类比结果,施工废水量约为2m3/d,废水中SS值约为2500mg/L。
运营期:根据调查及本项目的工程特性,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
(2)地下水
本项目建设区域内无地下水出露,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项目区地下水埋藏较深。因此项目的开采、爆破对项目区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区施工人员利用原有旱厕,定期清掏作为肥料。不外排。施工期无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m3/d,设置沉淀池5m3一座,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农灌,不外排。办公场地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道路洒水降尘雨季工业广场和排土场淋溶水经过设置截排水沟收集进入雨水沉淀池(50m3),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5.1.4 大气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施工期间的大气影响主要是挖掘扬尘、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运营期: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空气污染源为矿山生产区、破碎筛分系统、转载过程、场外运输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定期对道路及作业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堆土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经采取措施后,施工期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尤其是项目周围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施工单位必须选择尾气达标排放的设备,减小尾气排放污染大气环境。
燃气采用清洁的罐装液化气,燃气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由于施工人员较少,食堂油烟经油烟机抽排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运营期:本项目在工业场地内设置地面储矿场及装车场地1座,评价要求硬化并设置棚架式彩钢棚,在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并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后,产生的扬尘较少,无组织排放;并在储矿场和装车场地四周加强绿化降尘。破碎筛分环节设置一台集尘罩和袋式收尘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爆破采用洒水降尘,由于爆破废气产生量小,周边地势空旷,扩散效果好,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采取防尘措施并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粉尘能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5.1.5 声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建筑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噪声值在73~103dB(A))的特征。因此,在考虑本工程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时,仅考虑点声源到不同距离处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
营运期:矿山开采噪声来源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爆破及运输车辆。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行驶,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运营期:1)购买低噪设备;2)对设备进行减震、消声处理;3)场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4)对破碎机进行挡板隔挡处理。
5.1.6固体废弃物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场地平整产生的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运营期: 主要是废弃土、生活垃圾以及废机油。
固体废弃物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天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剥离的表层熟土堆放于弃渣弃土场,待采空区形成后逐步作为植被恢复用土。雨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清理至弃渣弃土场,不外排。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天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年产生量约为0.29t。产生的废机油采取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容积:5m3、位置位于生活区南侧50m,要求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就进行存放,定期请专业具有处理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自行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较少,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1.3评价结论
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的建设不仅符合天柱县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思路,而且对天柱县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拟建项目在建设期间和营运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和排放一定量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施工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拟建项目通过设置化粪池其他生活污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用于防尘、绿化和农灌,应修建蓄水塘蓄集非灌期污水,待农灌期用于农灌,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故项目无废水排放,不会增加区域水体污染负荷;加强对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的治理,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恶化。通过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可为环境所接受。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仁环报表审[2013]06号对兴仁市潘家庄镇祥云砂石矿出具了关于《兴仁县潘家庄镇祥云砂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件见附件1。






























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项目
阶段
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保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情况

施工阶段


废水
施工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原有旱厕,定期清掏作为肥料。施工期无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已落实:施工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原有旱厕,定期清掏作为肥料。施工期无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废气
施工单位拟通过科学施工、文明施工,风速大于3m/s时停止施工,定期对道路及作业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堆土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油烟经油烟机排放,经采取措施后,施工期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尤其是项目周围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已落实:施工单位拟通过科学施工、文明施工,风速大于3m/s时停止施工,定期对道路及作业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堆土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经采取措施后,施工期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尤其是项目周围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根据调查,项目不设置食堂

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远离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运输车辆应低速行驶,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已落实:选用低噪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远离敏感点;设置围挡,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运输车辆应低速行驶,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固      废
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天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已落实: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天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运营阶段
废水
生产废水经5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农灌,不外排。食堂废水产生量为0.27m3/d,经过1 m3隔油池处理后进入沉淀池(与生活污水共用),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农灌,不外排。办公场地废水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道路洒水降尘。雨季工业广场和排土场淋溶水经过设置截排水沟收集进入雨水沉淀池(50m3),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已落实:生产废水经5m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或农灌,不外排。办公场地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道路洒水降尘。雨季工业广场和排土场淋溶水经过设置截排水沟收集进入雨水沉淀池(50m3),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未设置食堂,未修建隔油池

废气
本项目在工业场地内设置地面储矿场及装车场地1座,评价要求硬化并设置棚架式彩钢棚,在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并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后,产生的扬尘较少,无组织排放;并在储矿场和装车场地四周加强绿化降尘。破碎筛分环节设置一台集尘罩和袋式收尘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爆破采用洒水降尘,由于爆破废气产生量小,周边地势空旷,扩散效果好,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食堂油烟通过高于厨房屋顶2m高排气筒排放。
已落实:
本项目在工业场地内设置地面储矿场及装车场地1座,在四周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并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后,产生的扬尘较少,无组织排放;并在储矿场和装车场地四周加强绿化降尘。破碎筛分环节设置一台集尘罩和袋式收尘器,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爆破采用洒水降尘,由于爆破废气产生量小,周边地势空旷,扩散效果好,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由于土地使用权限原因,项目未修建棚架式彩钢棚破碎、筛分环节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经12m排气筒排放

噪声
采矿设备选型采用噪声低、性能好的设备,合理确定爆破时间,夜间不生产。
已落实:
采矿设备选型采用了噪声低、性能好的设备,爆破时间合理,夜间不生产。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固废
生活垃圾先定点收集后定期运往附近村寨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废弃土妥善堆放,不占用良田、好土,并及时复垦,恢复植被。产生的废机油采取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容积:5m3、位置位于生活区南侧50m,要求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就进行存放,定期请专业具有处理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自行处置。
已落实:
剥离的表土层堆放于排土场,在项目区内设置有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已按照土地复垦计划,弃土场及时绿化,避免长期裸露。产生的废机油采取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容积:5m3、位置位于生活区南侧50m,要求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就进行存放,定期请专业具有处理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自行处置。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项目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机油转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相关转交台账。


表七   环境影响调查


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7.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在充分收集现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采取现场勘查的方法进行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以矿区为中心,向厂界四周扩展500m,主要涉及凤城街道部分土地。

1工程占地对土地的影响分析

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的建设将占用一定量的土地,项目的实施将对土地利用格局产生改变,使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受到一定程度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主要属于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不对植物和环境造成危害和污染。根据查阅相关资料标明,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一般,矿山采掘将会使自然体系生产能力将降低,但由于降低幅度较小,范围不大,自然体系对这种改变可以承受,因此,从维护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角度,生态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对植被破坏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实地踏勘,矿区植被的破坏主要来自采矿开挖活动会破坏矿区现有植被,导致矿区内地表植被减少或全部消失。但由于矿区内的植被主要为杂草及少量低矮灌木丛,均为常见种,因而工程不会对这类型植被造成过大影响,损坏的植物在矿山周围区域内个体数量较多,因而不对这些植物的种群造成明显影响,不会导致植物群落的植被消失,而这种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矿山闭矿后,进行土地复垦,种植树木,使生态环境得到好转。
3生物多样性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走访,项目地区多为杂草及低矮灌木丛,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具有较强的相似性,项目的建设不会减少当地植物物种;由于项目区域范围内的连通性较好,开采区域内的动物经短距离迁徙后即可栖息和猎食,也不会对当地动物物种产生影响。另外,根据当地生物生活习性及本项目开采工艺,建设单位禁止夜间施工,降低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大面积的动物迁徙活动。此外,项目区域内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项目的营运不会改变物种多样性,在区域范围内,可维持原有的生态平衡。
4对景观环境的影响
项目的建设开采、剥离及建筑材料的堆存摆放等,使矿区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发生改变,使原来较为单纯的山地景观上增加了1个斑块,但对于较大范围的生态景观以及风貌来说,影响面甚小,随着闭矿后覆土植被、生态补偿等措施的实施,上述景观影响将逐渐减弱。
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矿山的建设、开采对表土进行剥离,造成地面裸露,将使土壤下渗和涵养水分的能力降低,在降雨条件下,容易造成水土流失。

6)生态影响及措施有效性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从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及水土流失等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较为有效。施工场地实施了洒水防尘、防雨水冲刷、土地平整、工业场地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排土场覆盖并修建挡土墙等措施;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措施,加强水土防治措施,结合矿山开采时间和开采方位,采用阶段性复垦措施,利用前期剥离产生的表土进行覆土,并及时采取播撒草籽和覆盖防尘布等措施,施工粉尘及水土流失情况得到有效缓解。

水环境影响调查
7. 2水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及本项目的工程特性,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根据调查类比结果,施工废水量约为2m3/d,废水中SS值约为2500mg/L。
(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及本项目的工程特性,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矿区雨水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
砂石生产基本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其余成分较为简单的废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用于防尘、绿化和农灌,保证生活污水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施工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原有旱厕,定期清掏作为肥料。不外排。施工期无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施工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满足本次验收要求。

(4)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营运期的主要生产废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原有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灌。项目未设置食堂,厂区职工均为周边居民,均自行回家就餐。因此,运营期采取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满足本次验收要求。
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7.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来自挖掘扬尘、来往运输车辆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机械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施工单位拟通过科学施工、文明施工,风速大于3m/s时停止施工,定期对道路及作业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堆土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洒水等措施。经采取措施后,施工期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尤其是项目周围居民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和建设单位介绍,破碎粉尘为砂石矿矿山的最大产尘点。根据主题设计以及环评评价,工业场地破碎机布置及矿山实际情况,常见的砂石矿矿山除尘设备选型及除尘效率,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考虑到本工程厂址处于远离居民点的丘陵山地,四周山体对粉尘的传播具有一定的阻隔作用,由于生产规模小,所排粉尘不含有毒化学成分,而且是野外露天操作,除尘设备难以完全封闭,因此环评推荐采用隔尘挡板外围喷水雾降尘的办法;同时降低砂石落料口,并在落料处喷洒水。能有效抑制粉尘排放,效率为70-90%,可有效减轻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采取防尘措施并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粉尘能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由于市场等原因,目前项目运行设备只有一套,项目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对破碎、筛分系统产生粉尘进行收集后经12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措施有效性分析
    据现场调查,施工期间项目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
(4)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及措施有效性分析
据现场调查,运营期间项目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基本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
声环境影响调查
7.4声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调查
建筑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其特点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备流动性、噪声较高(噪声值在73~103dB(A))的特征。因此,在考虑本项目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时,仅考虑点声源到不同距离处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不用或少用高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远离敏感点;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对敏感人群造成严重影响;运输车辆应低速行驶,物料进场要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调查
现场调查了解到,运行期间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凿岩机、空压机、破碎机、水泵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其声源强一般在80~110dB(A)之间,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围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采矿设备选型采用噪声低、性能好的设备,合理确定爆破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
砂石厂施工期采取的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满足本次验收要求。
4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分析
采矿设备选型采用噪声低、性能好的设备,合理确定爆破时间,厂界噪声值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工程运行期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小。建议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修保养,以减缓设备作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砂石厂试运营期采取的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满足本次验收要求。
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7.5固体废物影响调查分析
(1)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调查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场地平整产生的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运往天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为100%,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调查
    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剥离的表土层生活垃圾,剥离的表土层堆放于排土场,待砂石场关闭后将剥离表土用于土地复垦、矿区回填等;在项目区内设置有垃圾收集池,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弃土场及时绿化,避免长期裸露。
    产生的废机油采取专用容器进行收集,暂存于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定期请专业具有处理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危废转交台账,严禁自行处置。
(3)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有效性分析
砂石厂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审批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满足本次验收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有效性分析
本项目试运行期间剥离的表土层集中堆放至排土场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危废妥善处置,弃土场及时绿化。采取的防治措施有效。
社会环境影响调查
7.6社会环境影响调查分析
7.6.1工程占地调查
项目建设占用了居民生产用地,项目占地由于量相对较小且分散,经业主与项目占地涉及乡、村的干部群众商讨,占地采用有偿调剂方式解决,附属设施按补偿标准进行补项目占地补偿费依据土地使用协议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的补偿。
7.6.2文物古迹影响调查
根据调查,本项目永久占地区及影响范围内无文物古迹分布,不存在对文物古迹的影响。
7.6.3群健康影响调查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居民点约341m的距离,本项目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没有影响到周边居民人群健康。未受到相关投诉。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
7.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根据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的特点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有关内容确定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风险的调查内容。
7.7.1 运营期环境风险因素调查
结合项目周边环境状况,本项目运行期间存在的主要是爆破器材爆炸风险或火灾及地质灾害风险。一是频繁的采矿爆破作用形成的震动对岩体结构及边坡稳定有一定影响和危害,包括爆区周围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破损,诱发边坡崩塌、滑动等本矿在开采过后,可能产生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地表山体崩塌、滑坡,可能会对崩塌体、滑坡体附近村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后果。
7.7.2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情况调查
根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截止目前,运行期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本项目未发生破器材爆炸或火灾、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等事故。
7.8 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情况调查
7.8.1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调查,排土场下游不涉及居住村民。所在区域周围均无重大不良地质现象,场地较为稳定,因基础不稳产生垮塌的可能性较小。如因施工质量差导致自然垮塌,此时排土场内为弃土、废石流动性不强,不会造成人员伤亡及冲刷等环境风险事故,堆土场修建了挡土墙;矿区不设炸药库,由熟练工人安全放置炸药,作业人员作业前和作业中以及每次爆破后,对坡面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工作面有裂痕或者坡面上有浮石、危石和伞檐体可能塌落时,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并采取可靠、安全的处理措施及时处理;爆破时附近200m300m处有无农民活动,有农民活动时,工作人员必须疏散在非安全区内所有的人员及动物,同时,工作人员应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戴好耳罩或采取其它有效的措施;在开采前,做好前期勘察工作,对矿区开采区上覆地层特征、地质构造及影响地表变形的主要因素进行全面的调查,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地点做到心中有数在开采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对矿区的观测和日常的正常巡视,降低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可能造成的危害



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测(附监测图)


8.1验收期间的工况记录

由于项目1条生产线停产,因此,本次验收只针对在运行的生产系统。验收监测期间: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在运行生产系统的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要求。

8.2监测点位、因子和频率
8.2.1噪声
(1)监测点位:设4个噪声监测点,N1测点位于厂界北面;N2监测点位厂界西面;N3监测点位于厂界南面;N4监测点位于厂界东面。
(2)监测因子:等效A声级(LAeq)。
(3)监测频率:1次/点/白天,监测2天。(夜间不生产,故不监测。)

4)监测分析方法:见下表

8.2-1 监测分析方法

(5)监测结果
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8.2-2。
                          表8.2-2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根据表8.2-2的监测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噪声值昼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8.2.2 废气
(1)监测点位:具体情况见表8.2-3。
表8.2-3 大气环境监测布点情况
(2)监测方法:见表8.2-4。
8.2-4 监测项目及监测依据
3)监测频次:3次/点/天,监测2
(4)监测结果:监测及评价结果见表8.2-5、表8.2-6。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8.2-7。
表8.2-5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表8.2-6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从表8.2-5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0.433mg/m3,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排放标准要求,从表8.2-6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FQ1排气筒废气出口最大排放速率0.89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表8.2-7 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环境管理状况及监测计划


9.1 环境管理机构设置
由于项目规模较小,未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因此环保管理工作主要由矿长兼任。日常环保事务工作均由场内技术管理人员兼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本项目在运营时的环境管理条例;
(2)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配合环保部门落实三同时的验收工作;
(3)保证对大气、噪声、固废的达标排放;
(4)注意收集附近居民对本工程的意见,从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处理好与居民之间的纠纷;
(5)积累并保存好与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关的档案资料、文件。
根据调查,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措施与要求,未发现扰民情况,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开展良好
9.2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没有配置环境监测设备和人员,托天柱县环境监测站或第三方监测机构满足项目的环境监测要求。
9.3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环评提出:项目环境监测主要以运营期污染源监测为主,监测内容包括水环境、声环境和大气环境,可委托当地具有环境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根据调查,本项目环评环境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见表9.3-1。
表9.3-1 项目环评监测计划及落实情况


9.4 环境管理状况分析与建议
(1)环境管理状况分析
从现场调查过程表明,项目施工期间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做到了管理到位,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表明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施工期环境管理情况良好。
从现场调查过程表明,项目试运营期间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做到了管理到位,试营运期间的环境监测表明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试运营期环境管理情况良好。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执行了相关的环境保护制度,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中的相关规定,就调查结果分析,环境管理基本满足要求。

(2)建议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做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调查结论和建议


10.1调查结论
本次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对项目施工期和试运营期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详细调查根据项目现状判定措施的落实情况,结合现状监测结果及环境管理状况,提出项目在试运营期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所需的环境保护投资进行估算,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论。
10.1.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位于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行政区划隶属于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辖,地理坐标:矿区有乡村公路与矿山相连接,交通便利。环评概算总投资11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32%,实际环保投资62.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实际总投资额的5.32%;建设规模:16.06t/a矿区面积:0.0449km2开采标高:+480m~+405m,4个拐点组成建设内容:工业场地、办公机修间、器材库破碎筛分场、储砂场等。
目前,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等措施已基本落实,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第十三号令),项目符合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
10.1.2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建设区域生态环境均得到恢复或处于恢复过程,各区域基本上恢复了原有的生态景观面貌;周边居民生活生产未受到影响。
从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及水土流失等方面综合分析,本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较为有效
10.1.3水环境影响调查
砂石生产基本无生产废水外排。生产防尘喷洒用水被砂石吸收或自然蒸发;其余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保证生后用作周边农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厂区抑尘,保证废水不外排。
综合分析,项目基本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有效。
10.1.4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采场爆破作业粉尘、矿山采掘粉尘、矿石破碎粉尘、交通运输扬尘等。采场爆破作业矿山采掘过程喷淋洒水,湿式作业;矿石破碎过程采用洒水除尘,破碎时采用隔尘挡板外围喷水雾降尘;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经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交通运输过程主要通过对厂区及附近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车辆限速行驶。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行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10.1.5声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机、空压机、破碎机、水泵等,其声源强一般在80~110dB(A)之间。通过采矿设备选型采用噪声低、性能好的设备,合理确定爆破时间,夜间不生产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根据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无超标现象,满足相应标准
10.1.6固体废物影响调查
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剥离的表土层、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产生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转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并做好相应转交台账,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至排土场,待闭矿后用于土地复垦。
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甚微,工程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有效。
10.2 验收调查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可行。从环保角度看,建设方认真执行了相关的环保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其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本调查报告认为,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加强对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的治理,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恶化。通过污染防治措施,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可为环境所接受。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0.3 建议
(1)建议企业加强厂区绿化,储矿场、道路硬化减少扬尘;
(2)建议将砂石输送带进行密闭,减少扬尘;
(3)建议规范沉淀池,做好防渗处理,避免废水流入外环境;
(4)建议规范排气筒高度;
(5)定期维护环保设备,确保环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6)做好废机油处理台账记录,确保废机油妥善处置,规范危废暂存间标识,存放处设置围堰等。
(7)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项目名称
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陈家湾建筑用灰岩技改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
天柱县凤城街道岩寨村陈家湾









建设单位
天柱县开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邮编
556699
联系电话
13086952277







行业类别
非金属矿采选业(B101)
建设性质
改扩建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建成日期






设计规模
占地面积0.0449km2
实际规模
总建筑面积     km2









投资总概算(万元)
117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62.3
所占比例(%)
5.32%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实际总投资(万元)
5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0
所占比例(%)
4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环评审批部门
天柱县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环评单位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贵州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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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







废水治理(万元)
3
废气治理(万元)
8.5
噪声治理(万元)
2
固废治理(万元)
0.5
绿化及生态(万元)
5
其它(万元)
1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h/a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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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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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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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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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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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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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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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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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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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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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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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4)-(5)-(8)-(11)+(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边角废料)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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